博物馆日 | 民进中央:呼吁推进博物馆法律制度建设
点击上方“民进网”可快速关注
今天(5月18日)是国际博物馆日。
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,我国博物馆事业有了长足进步。截至2019年底,全国已备案博物馆达5535家,比上年增加181家,其中非国有博物馆1710家。全年举办展览2.86万个,接待观众12.27亿人次,比上年增加1亿多人次。
在博物馆事业日益繁荣的背后,关于博物馆管理的制度建设特别是法律制度问题,成为民进中央关注的话题。在即将召开的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,民进中央将提交提案,呼吁推进我国博物馆法律制度建设。
《博物馆管理办法》《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》《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保护管理办法》《考古发掘品管理办法》,当我们看到名目繁多的这些管理办法,是不是会有一种头大的感觉?民进中央对此总结出我国博物馆法律制度体系的“三多”特点:法律效力层级多、制定主体类型多、低位阶文件多。
在这些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的法规、规章、地方性政策文件中,由国务院发布、2015年3月20日开始施行的《博物馆条例》是最高效力位阶的博物馆行业法规。但由于存在大量制度制定主体,因此许多制度在内容、效力上存在相互冲突之处。
据统计,我国现行有效的涉及文物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有1200多份,直接针对博物馆的规范性文件也多达90多份,如国家文物局的《关于民办博物馆设立的指导意见》《关于进一步推动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意见》《文物入境展览管理暂行规定》《考古发掘品管理办法》等。此外,现阶段我国博物馆种类多种多样,除隶属于政府文化文物部门的博物馆外,还有大量博物馆分别隶属于其他政府部门、部队、社会团体、科研机构、高等院校以及企业等,隶属关系极为复杂。
由此带来的问题是:现有法规效力层级过低,博物馆行业内政出多门、政令不一的现象屡见不鲜。制度间的冲突客观存在,加大了监管难度;部分制度规定操作性不强,导致制度实施效果不理想。此外,还存在博物馆备案、藏品的鉴定评估、法律责任等制度空白,既增加了管理难度,也极易滋生腐败和违法犯罪行为。
在这份题为《关于推进我国博物馆法律制度建设的提案》中,民进中央建议制定统一的博物馆法律作为上位法,通过高位阶的法律明确博物馆的定义与法律职能,协调博物馆行政法规与其他规范性文件之间的关系,健全博物馆法律制度体系。同时应通过制定“博物馆条例实施细则”,对《博物馆条例》中的相关概念进行界定,对条例中规定的具体标准和要求加以明确,以加强《博物馆条例》的可操作性,以便实现《博物馆管理办法》等一大批规范性文件与《博物馆条例》的统一协调。
民进中央还建议,根据《博物馆条例》施行的客观要求及我国博物馆工作的客观实际,应尽快完善博物馆备案、博物馆藏品鉴定评估等相关配套制度。在制度设计中,应当根据不同性质、不同规模的博物馆的特点设定权利义务,为我国博物馆事业的健康、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制度保障。
来源:团结报团结网微公号
更多推荐